6月28日下午,铜川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主持会议,党组其他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重点学习解读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颁布的意义、适用对象、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使用的处分等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首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实现了党纪和法律的衔接与协同,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务处分范围、流程、处理举措、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等进行了细致规范,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会议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赵正永案、李志强案“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为戒,带头学法用法,深刻领会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精神要义,在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上带好头、做好表率,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更高的标准对标对表,秉公用权,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崔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