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教育 > 正文

反恐教育进校园

广东启动反恐法颁布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林仪    2020-12-28 15:09:07    人民周刊网

“遇到突发暴力事件时如何正确应对、避险”“有不法分子闯入校园时如何有效开展自我保护”……12月27日,一场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在深圳大学火热开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广东省反恐办联合省教育厅在深圳大学举办广东省“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暨《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开启全省反恐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结合反恐工作和大学校园特点,采取“线上+线下”“互动+联动”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现场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和滚动播放的视频展播对反恐怖法律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进行宣传普及,摆放整齐的反恐处突装备吸引了众多师生驻足参观,卫生应急救援展台的医护团队耐心教授师生急救方法和技能,启动仪式上的反恐题材诗歌朗诵、警犬搜爆展示、应急处突情景展演等主题表演,为现场近千名深大师生、社区群众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反恐防恐公开课。

互动环节采用幽默欢快问答形式,结合广东反恐公益宣传视频片,启发引导广大师生观众积极学习践行《反恐怖主义法》,坚守网络反恐底线,不观看、不传播、不下载、不转发暴恐音视频,全力配合反恐工作,积极举报涉恐涉暴线索,为社会平安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活动还通过线上平台同步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启动仪式现场活动通过图文形式在网上开展同步直播,“广东反恐”公众号围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五周年推出了反恐知识有奖问答。省教育厅在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线“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暨《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五周年专题教育,全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师生1200万人在线上同步进行反恐法律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的学习。

据了解,广东省反恐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由省反恐办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同步开展,21个地市积极响应,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法律宣讲“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反恐演练等活动,组织形式不同的反恐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反恐防恐意识和能力,增进对支持配合反恐工作的理解,取得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当天,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市十一学校举办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出席。同日,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恐办同步开展了此项活动。

近年来,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反恐怖宣传教育,“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旨在进一步普及《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发动公众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反恐怖工作,使广大群众掌握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防范应对恐怖袭击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反恐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强化创新理念 弘扬向上学风
下一篇:北京冬奥会大学生体育记者选拔训练营侧记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