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画考级”,自1995年开始在浙江、南京出现,迄今25年历史。其中1999年-2002年在国家主流媒体及学术刊物展开“儿童画考级”的“世纪之辩”,早已经对“儿童画考级”给儿童身心成长的危害性逐一论述,对此“社会怪象”进行批判。近10年以来,随着国家整个社会经济蓬勃发展,国民生活日益提升,儿童学美术成为普通民众家庭教育中的首选之一,社会上“儿童画考级”呈愈演愈烈之状。
抨击“儿童画考级”现象,并不仅仅是美术教育领域一个学术问题,而是怎样认识、理解、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教育观、学生观、评价观的大是大非问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为师的教育价值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践行以美育人根本任务,是学校美术教育必须严格恪守的原则,是美术教师义不容辞的为师职责。教育部明确提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评价,“与校外培训内容无关”,堵住“儿童画考级”等社会考级漏洞的要求,为国家全面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扫除障碍。
儿童期的美术活动,是由儿童生命成长过程原发性心理、生理发展的一种自发性表达方式,主动性表现行为。每个孩子常态的视知觉感受所带来的内心感悟,是促进其思维发展的源头。孩子在儿童期用任何工具媒介所留下的痕迹(涂鸦与视觉符号),是其对生活世界切身感受后的独特认识,从中可以读出人类生命发展与成长的过程。社会及成年人如何看待儿童基于自己眼睛的直觉感知与独特表达语言,是认识和理解儿童的基础。每一个孩子在儿童期自由涂画的生命行为,是一生必然要经历的心理活动、生理生长过程,其画作仅属于生命成长中的阶段性成果。儿童生命早期阶段的美术启蒙教育,需要在充分尊重儿童、呵护儿童、倾听儿童、追随儿童的基础上,将儿童视为一个个独立的人,以儿童为中心,以尊重儿童生命自然成长为本,引导儿童感悟社会生活、赏析美术文化经典,实施自由手绘、自主塑造的主动探究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术课程实施过程,如何在美术课中具体落实育人目标,是当下及未来重大的工作任务和教学研究方向,是每一位美术教师反省自己教学行为,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认识,强化理解、不断修炼教师内功的必修课程。在学科融合的基础上,“明确美育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注重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等多维育人目标的整合,与立德树人的总体要求有效对接”。“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核心素养。”因此,成人(教师)社会对于整个儿童期(幼儿到14周岁)美术表现的评价,要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之人的教育目标要求,由关注儿童个体的生活体验、自主审美感悟、到逐步形成美术学科核心素养的身心整体发展的全面评价。
校外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儿童参加校外美术学习,其学习目标、教学要求和具体的作业评价,都需要依据儿童心理、生理发展规律,依据学校美育目标要求,服务于儿童的全面成长与发展需求。校外儿童美术教学的评价体系,须以国家关于学校美育的一系列文件为行动指南。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需要在儿童生命早期给予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引领。(李力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