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176.9万名,比上年增加3.1万名,增幅为1.8%;党的基层组织9.8万个,比上年增加0.4万个,增幅为4.3%。
一、党员队伍情况
1.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全省有女党员47.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7.0%。少数民族党员62.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35.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84.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7.5%。
2.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的党员21.0万名,31岁至40岁的党员37.1万名,41岁至50岁的党员37.8万名,51岁至60岁的党员31.4万名,61岁及以上的党员49.6万名。
3.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8万名,农牧渔民62.1万名,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8.2万名,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21.1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8.0万名,学生2.9万名,其他职业人员8.0万名,离退休人员29.7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19年全省发展党员5.1万名。
1.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2.2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3.1%。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0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9.2%。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4.1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0.4%。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2.5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9.0%。
2.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0.2万名,农牧渔民1.4万名,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0.7万名,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0.8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0.4万名,学生1.5万名,其他职业人员0.2万名。
三、党组织情况
1.党的地方委员会。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共98个,其中,省级党委1个,市(州)党委9个,县(市、区)党委88个。
2.党的基层组织。全省共有基层党委5104个,党总支6915个,党支部85841个。
3.城市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全省273个城市街道、1155个乡镇、13471个行政村、4218个社区(居委会)均已建立党组织。
(注:本公报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