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商洛市养老保险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一降一提一优化”活动,精准推进养老保险扶贫,帮助贫困人群全部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门槛”。
“入口处”降低门槛,应保尽保兜底线
商洛市养老保险处主动与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将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44.09万名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面提高缴费档次的基础上,为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为5.88万名建档立卡标注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由政府按50元/人。年代缴保费294.46万元,为2.89万名重度残疾人按100元/人。年代缴保费289.99万元。对于1.12万名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取消资格认证,降低待遇申领条件,即时足额发放待遇。为14.03万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易地搬迁群众提供了迁入、迁出地“双服务”,实现了搬迁前后养老权益的有效衔接。
“出口处”提高待遇,真金白银助脱贫
商洛市养老保险处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65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实行倾斜调整政策,即在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之上,65至74周岁每月加发10元、75至84周岁每月加发20元、85岁以上每月加发30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03元调高至115.5元。对“八大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5.4%比例提高工龄补贴。截止2020年11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约137.02元,更好地保障了贫困人员的老年生活。
“过程中”优化服务,精准施策显温情
商洛市养老保险处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行养老保险手机APP,线上一次不用跑“不见面”“掌上办”,线下“最多跑一次”“全程代办”,城乡居民足不出村(户)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年检、领取待遇等业务。为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发力,市养老保险处从业务系统中提取未参保缴费和发放待遇人员名单,实行倒排工期、挂图督办,靶向施策、一线指导,组织上下联动开展“找人”行动,清洗核实贫困人员信息和满龄人员名单,线上线下双保障,逐类逐人落实政策,促进了参保缴费、发放待遇和搬迁群众后续服务等“不漏一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暖阳照亮了贫困角落,架起了党和群众民生保障改善的“连心桥”。(刘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