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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0-12-24 15:34:07   

12月23日上午,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赣州市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纪委常委,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温光填介绍了赣州市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钟宏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在赣州市委和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的正确领导下,赣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巡察工作、审查调查、“惩腐打伞”、乡镇纪委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或省纪委肯定。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打好中央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形态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发现各类问题3730个,谈话提醒624人次,保障政令畅通。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对14个县(市、区)党委班子成员开展政治谈话,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40件42人。

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纪委联动监督机制,聚焦防控责任、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全市共监督单位或场所46284个,发现问题8775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740条,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等问题416起7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围绕“千名干部帮千企,防控疫情促生产”和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市“30条”等复工复产达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4轮次,发现问题228个;抓实影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自查自纠问题118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落实“六稳”“六保”部署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16起,促进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中办国办复工复产调研组充分肯定赣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出台实施办法,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示,市纪委向厅级干部发送《履责提示》36件次,反馈问题287个。开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专题调研,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机制。全市立案审查“一把手”95人,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一把手”151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各县(市、区)、市直行业部门和45个挂牌督战重点村开展实地督导,组织全市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2起5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0人。从严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巡视反馈赣州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纵深推进“惩腐打伞”。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坚持“一案三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失职失责等“五类问题”145人,其中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51人。全面压实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包案督导以来共新立案或新发现“五类问题”61人。对线索流转进行跟踪督办、每周调度,推动案件线索“双清零”。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人防等民生领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48起1315人。石城县开展村居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寻乌县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六稳”“六保”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市、县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99.12%、98.45%,全市巡察发现问题6843个,移交问题线索730件。抓实“书记工程”,建立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巡察职责报告制度,印发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清单,市纪委对履职不够到位的9名县(区)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建立市委巡察与政法、信访工作协作机制,出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细则和操作手册,探索授权县(市、区)党委对市属垂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赣州市推动革命老区巡察高质量发展工作做法被纳入中央巡视办《工作经验汇编》,并2次应邀在中央巡视办培训班介绍巡察工作经验。

严实深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综合运用调阅资料、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做实整改日常监督,开展实地调研督导3轮次,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整改方案中的22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67项。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整改任务,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的4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46项。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重点督办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编印发放《赣州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文件汇编》,推动形成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重点,深入纠治加重基层负担、“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0起13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6人,通报典型案例231起,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4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35起。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实事求是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全市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100人次和13个单位,容错减责免责13人次。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市大棚蔬菜产业发展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情况开展的专题调研得到市委和省纪委省监委肯定。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定稳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5120件,立案19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9人,立案审查市管干部47人,留置68人,严肃查处谭学忠、廖江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51人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在石城县开展的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得到省纪委肯定。

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市纪委市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堵塞制度漏洞。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运用赖联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制作《正风肃纪反腐 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以来赣州市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市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观看,举办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廉洁家风教育日”活动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第九届“廉政文化月”活动,通过开展“访古寻廉传家风”寻访、“清风寄语·家书话廉”征集等系列活动,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在更高水平上深化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

赣州市高度重视乡镇纪委建设工作,全市“一盘棋”推进,2018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改革10个典型案例之一。尤其是2020年以来,全市乡镇纪委突出“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目标,推动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  

推进更有力。今年,市纪委市监委通过调研督导、分级验收、会议调度等机制,统筹指导推进乡镇纪委建设工作。今年3月,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照省指导意见和市实施办法,对全市乡镇纪委建设情况开展现场验收;8月,又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安远、信丰等7个县14个乡镇开展调研,对全市乡镇纪委建设特别是“有作为”情况进行了一次总结评估;10月27—28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市乡镇纪委建设推进会。

队伍更健全。全市乡镇基本配齐3名以上的专职纪检干部,平均年龄35岁。抓好村级纪检委员配备,目前全市村纪检委员配备率达95.6%。同时,强化实战练兵,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制度更完善。今年1月,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纪委担当作为实施意见》,明确将监督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乡镇纪委首要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日常监督质量。

保障更到位。全市明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要求,县乡全面落实,完善工作装备,并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上犹、南康、瑞金等8个县(市、区)还探索落实了村级纪检委员必要的工作经费。全市乡镇纪委共立案8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2人。 (李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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