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云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达10771元。”12月15日,在云南省“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题发布会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波介绍,2015年到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9.5%、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增速高于全国1.52个百分点。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云南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来保障农民增收:加大投入支持促进增收。“十三五”时期,云南全省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投入比“十二五”时期增长了30%,2019年农民转移净收入较2015年增长了61%。
产业升级提质促进增收。茶、花、果、菜、药、牛、猪等“绿色食品牌”重点和特色产业强劲增长,2019年农民来自产业的经营收入占比达52%,比全国占比高16个百分点。
推进转移就业促进增收。持续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019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较2015年增长了56%。
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增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较2015年增长了28%。
攻坚贫困地区促进增收。云南通过推行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双绑”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5年增长了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