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野生动物保护“两决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不回避、不遮掩,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为提高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控防控能力,已初步拟制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全市14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升级改造计划,加大野生动物管控力度,严格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天津市重点加强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和人工饲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控。2020年8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方案,明确了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转型转产、补偿办法、野生动物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基本原则、处置办法、工作步骤、完成时限、有关要求等内容。截至2020年9月30日,天津市已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转产转型和补偿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和个人饲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此外,将提前启动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准备工作,待国家正式出台名录后,及时调整公布我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