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全市各级政府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土壤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报告指出,天津市突出规划引领,制定《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源头预防,确定102家重点监管单位,依法督促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等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累计完成2037个重点行业企业的基础信息采集,初步形成企业风险等级划分。坚持铁腕治污,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相关刑事案件123件、民事案件1611件、行政案件393件,形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