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体育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体育局出台《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管理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办成“民心工程”,推动福建省全民健身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指引》分为六个部分,共二十二条,旨在为市县体育部门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方面提供参考,切实把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好用好,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引》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含的项目类型;“管理单位和职责”部分明确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主体,各级体育部门和受建单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开放和运营”部分明确了开放要求、运营方式、运营单位的义务和项目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原则;“维护及资金保障”部分明确了通过“三方协议”落实器材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维护资金的来源;“台账管理与信息服务”部分,明确了市县体育部门要建立动态数据库,加强跟踪管理。同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设施目录、开放时段等信息,为方便群众健身提供服务;“附则”部分明确了参照适用的范围。(记者 肖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