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郑州市交警三大队车站一中队民警梁鸿文和同事赵志恒在大学路与南四环交叉口纠章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驾驶员李某未携带驾驶证,李某下车后发现,竟然光着脚未穿鞋子驾驶车辆。民警让司机联系朋友送过来鞋子和驾驶证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驾驶员做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行政处罚。
天气炎热,不少驾驶员喜欢赤脚驾车或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殊不知,这种驾驶习惯十分危险。在安全驾驶车辆过程中,刹车、油门的掌握是关乎行车安全的重要项目,光脚开车与穿鞋开车较大的区别在于力度控制上没有那么自如,而且由于没有鞋子进行缓冲,时间一长,必然会使脚底肌肉疲劳,失去对踏板的力量反馈的感知,不能很好地判断踩踏板的深浅,更容易带来操作失误。而拖鞋最大的问题就是鞋与脚固定不牢固,松踩踏板容易滑落,穿高跟鞋开车安全隐患更大,鞋跟卡在踏板下面不能动弹,后果可想而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不得在开车过程中接打手机或吸烟等、边开车边观看车载视频,务必集中注意力安全驾驶,平安出行。(陈运良 韩黎剑 杨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