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关于加强物业住宅小区党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通城市治理“最后一百米”。
目前,佛山物业住宅小区党建力量相对薄弱。为此,《通知》提出,大力推进“把支部建在小区”,力争年内全市建立300个小区党支部,三年内三分之二的物业住宅小区建立小区党支部。
《通知》明确,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要将“小区党支部研究讨论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写入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换届选举时,一般从党员业主代表中择优选取。其他班子成员从业主、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员工、驻社区民警的党员中物色。党支部成立后,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同时每月相对固定1天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小区事项。
小区治理是篇大文章,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方面。接下来,佛山将强化党组织对小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具体而言,佛山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业主委员会筹备(换届)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出意见把握方向,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党员业主、党员楼长等,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大会筹备组或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将建立小区党支部对物业服务企业评价工作机制。小区党支部评价意见将作为商议、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记者/王芃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