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咸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由咸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调查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劳动纠纷。经查,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咸阳市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此前,大河网4月30日报道称,有网友反映,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一次考试,实行末位淘汰,一次性裁掉40多人,其中有26名护士,被裁掉的医护人员中大多数都曾在抗疫一线。报道称,被裁的医护人员均称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她们都是在参加了一次考试后,被选定为“优化对象”,进而被要求“自愿辞职”。当询问医院的护理部和人事科时,对方也未出示“人才优化”相关文件,只是口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