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让城市家园更美!河北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

杨文娟    2020-03-27 13:17:15    人民网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成四级联通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创建一批干净卫生的洁净城市,建设一批风景优美的园林城市,打造一批舒适宜居的美丽城市,着力营造“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环境。

据悉,河北省始终将城市管理精细化,作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2009年开始,相继发起全省城市容貌环境“鲶鱼行动”,城市容貌环境“脏乱”整治,城市容貌环境“三治两提”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良好态势。

此次三年行动,以“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提品质”为步骤,2020年,健全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省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年底前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整治任务,创建10个左右洁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以上,各设区市建成1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开展生态园林城创建试点,全省申报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创建26个“美丽街区”、13个“精品街道”,完成市县历史建筑确定及挂牌保护工作。

2021年,将打响市容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治理总体战,年底前完成全部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整治任务,创建10个以上洁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各设区市至少有1个区50%的街道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省创建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完成33个以上“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任务,评选10个以上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范例奖),完成部、省、市城管服务平台对接。

2022年,要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完成整治任务,消除“脏、乱、差”现象,洁净城市覆盖率达到6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各设区市至少有1个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总数达到50个以上,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城“零”突破;推进美丽城市建设,60%的社区建成“绿色社区”,创建不少于33个“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建成部、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容貌基本达到“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要求。

为实现三年目标,行动方案明确了七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2020年上半年要制定出台《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强化平台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向智能化转变,推进多部门网格化管理“多网合一”,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问题和城市管理微小违法行为的“双微”快速处置机制。

同时,环境卫生要提质增效,到2022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洒水车辆的淘汰和深度治理步伐。开展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活动。出台《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城市公厕建设改造力度,推广网上“找厕”程序。

在园林绿化方面,因地制宜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实现300米见绿要求;大、中、小公园合理配置,满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求。加强道路绿化,构建城市绿网。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加强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到2022年,省级以上园林城覆盖率超过92%,城市和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2平方米、1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8%和34%,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

此外,还将对城市秩序进行清理整顿;对街容街貌进行整治提升;对城市管理精细规范,推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照明技术,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确定,进行挂牌保护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城市副中心获三十项市级审批职权
下一篇:杭州亚残运会会徽、主题口号正式发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