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超八成“非全”研究生遭遇就业歧视 2021年招生形势如何

2020-12-28 16:40:06    中国商报

(记者 王立芳)近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落下帷幕。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考研报考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到377万人,较去年增加10.6%。报名人数增加的同时,研究生招生规模也相应扩大,2020年研究生扩招18.9万人,招生人数超过110万人;专业硕士目前招生规模已经超过硕士研究生招生总量的60%。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情况却与大趋势不同。中国教育在线日前发布的《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在近年来研究生大幅扩招的背景下,多数高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比例却逐年降低,且各专业招生完成率差异较大。

例如,河海大学2019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人,占总招生计划的25%,到2021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人,占总招生计划的17.6%,较2019年减少了7.4%;从2019年至2021年,天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变化较小,基本在4500人左右,而非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从2019年1930人降到2021年1080人,比例降低了11.4%。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郑州大学等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也不断降低。

此外,报告显示,受报考难度及就业因素的影响,非全日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呈现较大差异,热门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更高。管理类专业在非全日制招生中报考热度较高,基本能够完成招生计划,部分高校甚至可以超额完成,而理工类非全日制专业的报考热度较低,招生计划完成率远低于管理类专业,缺额普遍。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另一个变化趋势是专业硕士招生向非全日制倾斜。例如今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宣布本校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仅招收推免生源,统考阶段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源。除了中国人民大学,近年来不少高校的专硕学位都在压缩或取消全日制招生,而向非全日制靠拢。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硕研究生在2015年就开始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武汉大学2017年全日制会计专硕仅招推免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余全部为非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则在2020年取消全日制应用心理学专硕招生,全部招收非全日制。

据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生事物,从2017年起,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并轨招生,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齐全,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国家政策,注明“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式,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在今年整个招聘季,中国商报持续关注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话题。虽然教育部明文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相关国家部委也发文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培养方式的限制条件,为“非全”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但是在实践中,经常有用人单位将招聘条件限定为“全日制”,致使“非全”研究生求职无门。

上述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受访非全日制研究生都因为学历在就业过程中受到过歧视。在面向招生单位的调查中显示,52%的招生单位认为全日制的培养质量比非全日制更高,两者差异明显,33%认为全日制的培养质量比非全日制高,但不明显,10%认为非全日制培养质量与全日制基本一致,5%认为非全日制培养质量比全日制高,但不明显。

显然,非全日制研究生受到歧视的最大原因是被认为培养质量不如全日制。但报告同时指出,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还存在用2017年改革前的非全日制的尺子量如今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现象,并不完全了解此“非全日制”非彼“非全日制”。由于出现时间较短,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知仍有所偏差,偏见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消除。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上市猪企出尽风头 “二师兄”好比印钞机
下一篇:“互金大佬”覆灭记,家族式商业帝国楼起又楼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