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远方)近日,公安部改革小型汽车驾驶证报考人年龄制度,取消年龄上限。同时,推出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7至9座非营运小客车免检等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制定了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了信息系统升级。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一系列举措将对促进车市消费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对车市繁荣有长期利好。
放宽驾驶证申领年龄
10月22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报了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其中规定,在身体条件达到安全驾驶要求的情况下,70岁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驾照。此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规定主要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规范。根据该规定,考取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是“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会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
允许70岁以上人员申请的驾照类型分别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对于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人口老龄化愈发严峻和居民健康预期寿命越来越长的情况下,取消70周岁的年龄限制来得非常及时,毕竟这一群体对驾驶证有需求的人数不少,很多人身体也能达到驾驶车辆的要求,剥夺他们的驾驶权利并不人性化。
当前,老年人对汽车是有强烈需求的,这从街头各式各样的老年代步车数量上即可见一斑。随着汽车智能化大潮的到来及自动驾驶技术的进步,对汽车的操控越来越不依赖于肢体,人们可以通过手势、语音甚至眼神来完成部分操作。除了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外,老年人出行问题非常适合依靠智能化汽车来解决。例如,更适合老年人行动和操作的内饰、座椅、中控,更加严格的安全系统。相关部门应收集老年人的行驶数据,根据其驾驶习惯开发出适合老年人的驾驶辅助系统等。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此次推出的公安交管新举措还包括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据悉,此举将让全国1.7亿多私家车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据悉,2014年9月以后,所有7座及以上车辆都需要年审,一些地区甚至出现过给家用7座SUV的车门上喷上“限坐七人”标签的现象。而事实上,由于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和自驾休闲文化的兴起,市场对于7座车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想购买7座车的消费者而言,这项措施打消了很多人的顾虑,无疑会刺激7座车市场需求。
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这对车市的利好是非常明显的。目前很多车型是6座的,原因就是7座车不享受免检,费时费力。改革免检政策对推动消费升级及车市的大型化和高端化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此外,在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新举措明确,将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100万省内异地登记的车主。考虑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结构等因素,此项措施先行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等12个省(区、市)试点。
对此,崔东树表示,这是适应人口流动的趋势而实行的改革措施,对车市消费也是很好的助力,对一线城市的汽车经销商更是利好,可形成全省购车消费的一体化格局,打破区域价格差异,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的充分性。
进一步深化惠民利企
为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新措施明确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基础上,为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更多便利的“网上办”得到进一步提高,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此次改革措施包括: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据悉,上述新措施自今年11月20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实施准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更多改革措施惠民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