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对网络直播活动的信息展示进行了特别规定,并要求平台提供直播回看功能。
网民表示,近年来,网络直播交易风生水起,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假借“创新”旗号的行业乱象相伴而生。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出台,有利于引导直播带货对标守正规范发展,让其成为适应时代、充满活力、健康成长的“新经济”。
有网民称,直播带货是一个万亿级的庞大产业,从业者众多,行业门槛低,主播素质良莠不齐,各方为了争抢流量资源,不免夹杂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致使虚假夸大宣传成风、“三无”产品充斥其中、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乱象频出,扰乱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加强行业监管正当其时。
网民“李松林”认为,直播带货不能为了“赚快钱”而挑战法律底线,越是公共平台越应该懂规则、讲信用、守法律。
网民“曾娟”提出,净化网络直播平台是一项系统工程,归根结底要靠各方坚持依法推进诚信经营。首先,网络主播要在增强法律知识和提升法律意识上下功夫。其次,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线上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网民“胡钢”建议,应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制度,依法保障手机直播App用户的正当权益,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播平台企业的惩罚性赔偿民事责任。
网民“江德斌”认为,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比如“黑名单”、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维权保护等,为野蛮生长的直播带货套上制度规范。(记者 陈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