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从市场了解到,随着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机制的逐步完善,目前不少企业加入票交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以建立商票信用。
商业汇票虽然在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结构、提高应收账款流转与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商业汇票中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承兑人是签票企业本身,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地位自是没有可比性,所以在签发总量、信用度和流通性等方面逊色不少。
为加强商业汇票信用体系建设,日前人民银行连发三份关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文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人民银行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表示:“实践中,商业承兑汇票因信用问题导致其流动性和融资便利性较低,部分财务公司承兑票据也存在类似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对商业汇票产生负面评价,亟待建立信用约束机制,解决商业汇票流动性和融资问题。”
“这是继1995年票据法出台、2009年电票系统推出、2016年上海票交所成立之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认为,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公布特别是待正式出台后,对于加强商业汇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国企业信用程度,建立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及参与主体行为,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减少票据纠纷及相关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商业承兑汇票只要解决了信用问题,对于企业就是便利支付、便利流转、便利融资、便利应收账款优化结构、便利效率提高和减少成本的重要金融工具。”肖小和认为,随着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真实性和适时性,它将为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具体看,征求意见稿共有10条。其中牵涉承兑人的要求有4条,对承兑人披露承兑信息及承兑信用信息和披露信息有具体要求,对承兑主体和承兑主体披露内容有了明确规定;牵涉到企业的有一条,即为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取得商业汇票前,可在平台查询承兑信息;牵涉到金融机构的要求有两条,对办理贴现等业务,应通过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并通过引导和激励政策支持企业信用提升。
作为票据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已于今年年初上线试运行。今年1月16日,上海票交所上线试运行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首批上线试点企业21家。而截至6月5日,该平台累计注册用户327家,其中企业299家、财务公司28家。
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信息披露系统,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有何影响?现实中,部分大型企业对供应链上游的民营小微企业拖欠大量应付账款、造成不少上游小型企业资金周转不畅。而与企业赊账相比,票据更有利于保护持票人权益,规范商业信用。这也是人民银行、上海票交所等部门一直倡导应收账款票据化的重要原因。
对此,有票据行业业务人士表示:“商票签发是基于供应链上应收应付关系,在现实中,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往往是赊账或者应付账款。如果将商业承兑汇票和应付账款比较,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要式的付款承诺,肯定要比核心企业对供应商既没有付款,也没有承诺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