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完善资本工具激发企业活力 创业板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

2020-05-28 16:15:46    证券日报

街边专业的爱尔眼科医院,路上装有宁德时代电池的汽车呼啸而过,超市里摆放着温氏股份的肉类,手机里下载着东方财富的APP……细心留意会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不知不觉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短短十年,创业板细分行业“隐形冠军”频出,成为中国创新创业龙头公司的摇篮。纵观其成长路径,高成长公司充分借助了资本市场的力量,利用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资本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一大亮点,就是对各项资本工具的进一步完善。“两会”期间,多位创业板上会代表委员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后的规则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建立高效并购重组机制

截至5月26日,共有305家创业板公司实施完成434单重组,涉及交易金额4058亿元,募集配套融资1371亿元。

根据此次创业板改革重组新规意见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重组上市审核时限分别为45日和3个月;发行股份价格可打八折;不强制要求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具协同效应等。

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董事长戴雅萍表示,这样一来,创业板企业并购重组事项的审核时间将大幅缩短,审核的确定性、透明度有很大提升。“好企业的融资、重组效率将提高,有缺陷、问题的事项则将被及早终止,这能帮助各方节省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会极大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在全国人大代表、楚天科技董事长唐岳看来,建立高效并购重组机制,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自主、便利和高效地利用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主业并提升“硬实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再融资制度优化调整

2月14日再融资新规出台以来,定增市场热度持续提升。截至5月25日,已有180余家创业板公司推出或修订再融资预案,累计拟融资金额超过2000亿元。

此次创业板再融资改革,对多项关键制度再度“打磨”,审核时间压缩、承销更加市场化、丰富融资工具等,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表示,再融资新规在满足上市公司合理再融资需求的同时,能够充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目前贝达药业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正在等待证监会审核反馈的意见。“争取尽早取得发行许可完成资金募集,支持公司创新药的开发,为企业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建立丰富的产品管线基础,为企业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再融资经过优化调整,主要制度设计与首发基本一致,审核更加市场化,更为灵活便捷,提高了融资效率,增强了资本市场对企业的服务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表示。

 

股权激励更加灵活便利

截至5月26日,创业板共有513家公司推出893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数量79亿股。超六成创业板公司推出激励计划,更有超两成公司推出多单激励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的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

此次修订不仅简化激励实施流程,且将股权激励上限从10%提升至20%,允许持股5%以上股东成为激励对象,允许授予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

全国人大代表、回天新材董事长章锋表示,优化后的股权激励制度可一定程度减轻激励对象的认购压力。公司过去两年已经实施完成两期股份回购方案,后续将在合适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制度经过本次改革后更灵活,使得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更便利,有利于激发上市公司内在增长力。”卢庆国表示。

此次创业板改革,通过更加灵活、便捷的政策支持和资本工具供给,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资本活力。但也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国瓷材料副总经理司留启所说,工具最终的使用效果取决于使用者。公司应充分了解各项工具的优劣利弊,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具体采取不同的工具。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央行时隔两月重启逆回购 未来降准等操作可期
下一篇:众应互联搭上“网红概念”股价涨停 遭交易所问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