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商务部:适时出台出口管制清单

白舒婕    2020-10-23 09:32:51    国际商报

本报讯 记者白舒婕报道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0月22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并适时发布管制清单。”

高峰说,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通行做法。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为履行相关国际义务,中国先后制定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6部有关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规,形成了覆盖核、生物、化学、导弹以及军品等物项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

“为更好地履行相关国际义务,适应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自2017年开始,我们就启动了出口管制法的相关立法工作。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提升立法层级,制定了出口管制法,统领出口管制工作,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高峰说,接下来将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确保有效实施出口管制法确立的各项制度。

高峰还介绍,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商务部牵头起草出口管制法草案。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6月至7月,商务部将出口管制法(草案)上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商务部共收到外国驻华使馆及国内外企业、商协会、律所等意见建议252条。在后续立法过程中,相关合理建议得到积极考虑和采纳。之后,经过必要的立法程序,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关于出口管制清单,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适时发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互联网平台掘金手机回收“富矿”
下一篇:汽车金融要算清“糊涂账”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