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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条款随意“变脸”监管要“唱黑脸”

2020-07-14 09:34:18    经济参考报

报载,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但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则面临规则说改就改、优惠说没就没的情况。有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

宣传的是打卡一年成为其终身VIP,但系统升级后,承诺的终身VIP却被取消;说好了抵扣金可直接抵扣50%的总金额,等实际购物时却发现只能抵扣20%。APP运营者在单方面修改规则时,理由往往都是“创新”、“升级”等。吸引用户时是一套规则,用户“上钩”后就“升级”出另一套规则。在各类购物、娱乐、教育等APP盛行的当下,不少消费者被商家单方面擅改规则搞得团团转。

诚然,服务条款和交易规则是APP运营者制定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我的地盘我做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些APP的规则说改就改,运营者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购买APP会员,实际上和APP运营者之间达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由此可见,如果APP运营者确需调整、修改服务条款,也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不能单方面擅自变更。如果原会员不同意变更,则应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继续按原有条款提供服务。

要遏制APP条款任意“变脸”,需要监管站出来“唱黑脸”。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APP运营企业进行约谈,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罚。比如,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鉴于同一行为往往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各级消协组织应积极履行职能,可代表消费者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从而有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扩大消费维权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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