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近期出炉的2020年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本次参评的近3000万户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B级和M级企业数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数量持续减少。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总要求,自2014年7月起,税务总局先后印发《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等一系列纳税信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全环节”的纳税信用制度框架体系,逐步推进纳税信用由静态评价向动态管理过渡。
目前,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覆盖了全部企业纳税人。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国企业整体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并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A级企业数量大幅上升。2020年共评出A级企业172万户,较上年增加46万户,增长37%,A级企业在评价总户数中的占比比上年提高了0.96个百分点。这表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越来越重视,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B级和M级企业总量稳中有升。2020年B级和M级企业总量达到2489万户,占评价总户数的84.67%。其中,B级占比提升近2个百分点;M级占比下降0.84个百分点。这“一升一降”表明守信群体内部结构也在向好发展。
三是C级和D级企业总量持续减少。C级和D级企业共计279万户,较去年减少近19万户,在评价总户数中占比9.48%,较上年下降超过2个百分点,连续2年保持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表示,从今年评价结果看,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的数量进一步增加、比例进一步提升,这说明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意愿、能力都在增强,也说明纳税信用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税务部门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起来”,不断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企业更是将纳税信用转化成稳产能、渡难关的“真金白银”。
针对失信者,近年来,税务部门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税务领域信用信息,并联合发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者,是不是就意味着终身要顶着“失信”的帽子?建立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的探索一直在进行。2019年,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作为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机制,纳税信用修复不给失信者“断后路”,并促使他们主动“寻出路”。实施以来,约70万户企业实现了评定档次“升级”。在2019年到2020年的评价中,有近6万户企业得益于信用修复机制升至A级。
税务部门提醒有关企业纳税人,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企业能够主动纠正2019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非正常户等19种失信行为的,仍可在2020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张维华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继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服务管理机制,努力推动税收诚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接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