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警惕新型炒房 严查贷款“忽悠链”

刘超    2020-06-15 09:26:40    经济参考报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地产微博大V和中介公司、小贷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缜密的“贷款利益链条”:抵押——中介垫资——付全款借壳办理经营贷——还垫资——拿到房本还贷款——再拿新房本抵押,部分购房者因房屋被抵押而无法入住。

网民“浣熊找丫丫”表示,“房住不炒”的底线不能破,不论对于机构还是个人的违规炒房行为,都应严格查处,严肃处理。当前有部分个人和机构“借房生财”,以规范或者不规范的操作在房地产市场牟利,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新型的炒房行为,值得警惕。

网民“余寒”表示,房地产大V、中介、贷款公司等联合“围猎”购房者,哪怕整个操作流程并不违规,也都是在加剧投机炒房氛围。因此,像深圳这样的热点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堵住漏洞,避免企业贷流向房地产市场的类似现象。对炒房“忽悠链”涉及的违法违规环节,还要加大查处力度。

炒房现象愈演愈烈,资本往往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网民“浩俊”表示,监管机构处罚违规金融机构和炒房者,不能采用“罚酒三杯”的方式,这样很难遏制炒房现象。他建议,对违规金融机构,是否可以在处理上向上延伸,即除责任人和所在金融机构负责人之外,上级或上两级的金融机构负责人都要处分和处罚。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金融机构的行为规范起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多国开放边界刺激政策加码 欧洲经济重启或遇疫情回潮
下一篇: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 中国资本市场进入新时代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