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首份“儿童零食”标准规定: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原料

2020-06-08 09:56:21    经济日报

 

 

日前,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武汉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滨崎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吉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参与制定。这也是国内首份关于“儿童零食”的标准,在儿童零食营养健康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明确规定。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天猫食品、良品铺子联合编写的《儿童零食市场调查白皮书》指出,近年来,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总量占零食总消费量的21%左右。国家统计局数据也显示,适龄学前教育及小学生(3岁至12岁)数量约为1.59亿,随着二孩政策的推行,预计未来我国儿童数量还将持续增加,对应的儿童零食市场将有望达到千亿元规模。

儿童零食团标中,描述了原料要求、感官要求、营养成分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等。譬如,规定了儿童零食所使用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以及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此外,团标提出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要求规定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团标还强调了产品物理层面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如规定产品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口感不崩牙等要求。

良品铺子CEO杨银芬表示,儿童零食标准的落地,为儿童营养零食规划提供了研发依据,对儿童零食市场的规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延续4月份上涨趋势 外汇储备规模两连升
下一篇:我国铁路货运继续实施降费措施 今年累计让利近4亿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