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税务总局: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

车柯蒙    2020-06-03 09:54:14    人民网

北京时间6月2日晚,以“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召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致辞。

在致辞中,王军代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和OECD等国际组织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对中国税务部门提供的支持和帮助。他指出,病毒没有国界,团结合作是国际社会战胜疫情最有力的武器。全球疫情发生以来,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观察员等各方合作抗疫、共同努力,使合作机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并取得了实效。一是搭建平台,共享信息经验。搭建“以税抗疫”专项交流研讨平台,及时、全面分享应对疫情的税收政策措施和征管服务举措。二是加强合作,共研解决之道。各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疫情对各经济体的影响以及应对政策的效应分析,寻求抗疫情、促发展的税收良策。三是顺势而谋,共促机制落实。经各方积极磋商,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将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延期至2021年举行,并将此次合作机制会议从线下搬到线上,积极推动《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各项任务更好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合作机制建设,王军提出三点倡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经验分享。注重总结各经济体支持抗疫情促发展的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参考国际组织、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推动信息共享、经验互鉴,促进税收在支持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是进一步深化平台应用。以《“一带一路”税收》(英文版)创刊号出版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为契机,深化线上交流合作,研究推出更多合作项目,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和平台。

三是进一步深化科技支撑。围绕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税收信息化主题,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成果,更加重视和运用科学技术,不断提升各成员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能力。

在主旨发言环节,王军向与会代表分享了中国税务部门在“战疫情促发展”中的做法和经验。他指出,中国税务部门推出和落实一系列既重实效又有创新的举措,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以精准有力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参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会同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今年1-4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066亿元,为援企稳岗抗疫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二是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增进企业便捷便利。在依法实施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措施的同时,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办税缴费既安全又便捷。三是以深入及时的税收大数据分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注重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分析反映经济恢复情况,帮助企业特别是湖北企业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同时,深化“税银互动”缓解企业资金难题。今年一季度,中国小微企业获得“税银互动”贷款金额1816亿元。

王军强调,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加速恢复,中国税务部门愿意积极分享抗疫经验,并为有需要的国家(地区)税务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战胜疫情带来的挑战。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长、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通报了合作机制最新工作进展。本次会议共有36个国家(地区)、7个国际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塞拉利昂、意大利、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税务部门负责人和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等财税专家,围绕抗疫情促发展和国际税收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

据介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非营利性的官方合作机制,于2019年5月在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召开期间建立,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该机制建立一年来,各方沟通交流日益密切,合作规模稳步扩大,合作机制理事会先后增加巴基斯坦和埃塞俄比亚税务部门为理事会成员,增加德国、厄瓜多尔、缅甸、西班牙、列支敦士登税务部门及国际商会(ICC)为观察员。目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28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成立至今共举办13期培训,来自62个国家(地区)的340名财税官员参加了培训。随着合作机制国际影响力的持续扩大,不仅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越来越多的税收智慧,而且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税收力量。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会后探稳就业:材料变少程序变简单 保就业添砝码
下一篇:试点“遇冷” 税延养老险亟待扩容扩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