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一日内三重磅文件落地。记者6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提出30条政策措施。
同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贷款支持通知》),以稳定小微企业融资性现金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日内三个重要文件接连发布,一是体现金融支持实体要综合施策,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要齐发力,大中小银行一个都不能少;二是完善了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强化考核正向激励机制;三是进一步减少了货币政策传导环节,提高传导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信用贷款支持通知》,人民银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
具体而言,为了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根据《信用贷款支持通知》,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对“纯信用贷款”的支持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的规定也进一步夯实了放贷银行需承担贷款风险的责任,有利于信贷风险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