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受理一起婚姻家庭案件。法庭启动联调机制,联合村委会、综治办共同做好双方家庭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小花与小明系亲姑表关系,在父母的包办下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两人矛盾不断,小花觉得丈夫没有责任感,不能很好地照顾家庭,遂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明情绪激动,扬言威胁小花及其家人,法官立即联系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及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及时向他们反馈案件信息,以便法院联动村委会、综治办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25日中午,此案在后柳法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在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双方出现较大争议,都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凡为父母的,莫不爱其子”,孩子是父母心中最不能割舍的。法官分别征询两个孩子的意见,小儿子的一番话让人动容,他说:“我跟着爸爸一起生活吧,妈妈挣钱很难,他很辛苦”。最后,法官从最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女儿跟着妈妈生活,儿子跟着爸爸生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达成,又一起纠纷尘埃落定。(朱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