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巡回庭审进乡村 定分止争又普法

2020-11-25 16:05:08   

近日,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是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2012年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至今未曾清偿。

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老人称自己的腿脚有疾,不方便来法院,考虑到老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再加上路途遥远,承办法官便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就地开庭,同时将传票送达双方。

 

 

开庭当日,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子女外出,常年与老伴相依为命,确实面临着经济压力,承办法官主动给原、被告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了适合案件特质的一致调解意见。随后,承办法官向参与旁听的群众就涉及民间借贷、离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答疑解惑,本案的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承担法官均表示感谢。

速裁中心采取巡回庭审的方式,既圆满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借款纠纷,又在该村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有力助推平安富平创建活动,使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得到统一。(辛菲)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石泉县家友商场周大生黄金被盗案一审开庭
下一篇:疫情期间销售不合格口罩被告人获刑5年6个月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