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初冬虽寒,但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人的心中,却是乐呵呵的,两起案件,两套门面房顺利移交给买受人。
涉案的第一套房产,买受人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良,自己通过“京东网”,竞拍到被执行人张闻的房产。案件款没有执行完毕,买的房也迟迟没有交付,看着别人家的商铺都租出去了,王良不停地催促承办法官。
但由于张闻对法院拍卖房产一事一直耿耿于怀,不愿意主动搬离,还向法院提出,要求买受人王良支付自己生活费10万元。虽经多次调解,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法院给张闻搬迁的时间一晃就过去数月。
涉案的第二套房产,买受人为案外人任海,虽然房产的前院已经交付使用,但房产北段的一截空房却被邻居改造成了仓库,放置海鲜,自己无法使用。房产证办下来了,却不能对自己的房产进行使用,整天还有一种酸臭在里面,任海也是隔三差五找法院,请求法院恢复房产原状,并划分界墙。
为确保拍卖房产的顺利移交,切实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11月19日,蒲城县法院决定对该两套商铺进行强制移交,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现场邀请人大代表、公证处的同志一起参与,面对三十余名法警和法官的严阵以待,第一套房产顺利移交。第二套房产因为要重置界墙,执行时间较长。
近年来,蒲城县法院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发扬敢于拼搏,敢打硬仗的精神,坚决扫清执行道路上的一切障碍。通过“蒲城县医药公司排除妨害一案”“孙镇煤场执行案”“女子悔婚彩礼返还案”等典型案件强有力的集中执行,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王军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