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民间借贷纠纷一直是基层法庭办理案件类型的“重头戏”,借钱时是亲戚朋友义气万千,还钱时就推诿扯皮人影难寻,这样的现状不仅催生了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也使得邻里、朋友关系破裂,更有甚者反目成仇,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近年来,咸阳市旬邑法院太村法庭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方向,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多方协调向当事人做工作,力求在维护双方情感的基础上,顺利平和地化解矛盾。
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文某与被告王某系多年好友,后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文某借款1万元并书写借条。借款到期后,文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催还借款,起初双方还可以好好协商,但王某一直推拖时间,文某多次催要导致二人渐生嫌隙,王某开始拒接文某电话,文某逐渐联系不到人,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负责本案的书记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王某,向王某确认了基本事实后,与承办法官一起,尝试通过电话向王某进行初步的调解,王某表示并不是不想还钱,只是文某多次催要,自己又无力偿还,冲动之下有些情绪激动才拒绝与文某交流,在法官细致入微的释法明理之下,书记员从旁协助安抚情绪,王某表示自己不是欠钱不还的人,愿意尽快向文某还款,双方随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文某也当即表示,“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们两个关系一直很好,如果不是没有办法我也不愿意闹到这一步。法院的工作确实细致,让我们二人打开了心结,真的非常感谢。”至此,一对昔日的老朋友重归于好。(房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