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车是我帮朋友租的,现在发生纠纷了,我该怎么办啊?”被告张某焦急地说道。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租车引发的纠纷案。
2020年1月5日,被告张某替朋友在西安某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用于回家过年,3月18日归还时发现车辆外观受损,双方就租金和维修费用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西安某租车公司诉至未央法院。
庭审中,被告张某辩称,租车时签订了两份合同,但都是空白的,当时约定租金4000元/每月,押金2000元,其已经支付了6000元,且在2月中旬已与原告就归还事宜进行了沟通,受疫情影响,车辆无法驶入西安,故归还时间有所延迟。因双方分歧较大,互不退让,导致调解未果。
为彻底化解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与双方沟通,讲明疫情影响及合同签订存在瑕疵等因素,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5500元。
法官提醒大家,帮人租车需谨慎,因为一旦发生纠纷,自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权利义务,切莫图省事而签订空白合同。另外,不要随意将身份证、驾驶证借给他人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