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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补“裂痕” 邻里纠纷一朝解

2020-09-23 16:07:33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居之间是否和谐相处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十分重要。近日,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相邻而引发的纠纷,原、被告重归于好,矛盾一朝被化解。

原告刘甲与被告刘乙系同村村民,二人相邻而居。刘乙四年前在家中院内修建冷库,并且将自家院内地基垫高两米,垫高部分恰巧正对原告刘甲家厢房墙背,因黄土吸水性不强,加之今年雨水偏多,致使水分长期浸渗到刘甲家厢房墙背,导致原告家墙裙瓷片碎裂、脱落,双方产生矛盾。二人多次发生争执,经村干部调解,双方虽达成一纸协议,但协议中只约定由刘乙修缮刘甲家中损坏墙体,后原、被告因墙体属于双方界墙还是原告“私墙”争执不下,且未约定具体修缮方案、修缮标准等问题,双方矛盾并未化解。后原告刘甲一纸诉状将刘乙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刘乙立即停止侵害,并将原告家的墙体予以修缮。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该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同人民陪审员一同赶赴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测量,确定原、被告家相邻界墙位置及需要修缮墙体部分,确定修缮方案,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秉持矛盾就地化解、当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释法明理,对双方相邻墙体哪一部分属于临界墙进行明确,并进一步确定详细的修缮方案及修缮标准,调解协议达成后,刘乙积极履行协议内容,修缮墙体,但是修缮中双方又产生分歧,承办法官亲自赶赴现再次化解矛盾并督促修缮进程,最终双方矛盾圆满化解,心结也最终解开。(肖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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