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印台法院对罗某等8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2020-09-15 16:04:38   

9月14日,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等8人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宣判。对罗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同时,对被告人违法所得26.9万元予以追缴(已追缴到位16.2万元),两辆供犯罪使用的车辆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从2014年开始,以集资形式用自己及董某、姬某等人的钱以“英德天下”名义,向不特定多人发放高利贷。2015年至2018年期间,罗某纠集姚某欢、温某、董某、姬某、魏某、崔某龙、翟某,通过高利放贷非法获利,并使用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手段牟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印台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恶势力团伙。

被告人罗某系纠集者,被告人姚某欢、温某、董某、姬某、魏某系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翟某、崔某龙明知罗某等人的行为性质,仍接受指使,参与恶势力犯罪,系一般参加者。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毛海龙)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请进来+微直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新招
下一篇:亲人借钱起纠纷 妥善执行解恩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