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陕西省蒲城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在烈日当空下前往陕西省泾阳县将被执行人郑某拘传,并成功对郑某名下一辆北京现代汽车采取了扣押措施,以此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蒲城县某饲料公司与被告郑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蒲城法院民事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郑某向原告蒲城县某饲料公司支付饲料款2万元并交纳案件起诉费。判决生效后郑某一直未予履行,蒲城县某饲料公司无奈之下向蒲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和法警第一时间向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但郑某置之不理,躲避法院执行,多方联系始终得不到被执行人郑某的回应。经财产调查,执行干警遂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所有银行卡和虚拟货币支付钱财,之前因一直没有郑某行踪及车辆线索,未能采取扣押措施。
9月2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其发现了被执行人郑某的行踪,执行干警和法警立即驱车赶往泾阳县。天气慢慢变得炎热,没有一点云朵,几经周折赶到了被执行人所在地,将正在猪场宿舍休息的被执行人郑某逮个正着,当场扣押其名下的北京现代轿车一辆。执行干警现场还对被执行人郑某躲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随着时间推移,天气越来越热,执行干警和法警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浸透。返回途中,由于被执行人郑某的北京现代小轿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出现故障,车速最高能跑到80码,经协商,决定不走高速,全程走低速将被执行人的车辆从泾阳县开回到蒲城法院。
直至中午14时,执行干警和法警终于成功完成了被执行人车辆的扣押任务,将被执行人郑某拘传至蒲城法院。在法律威慑之下,被执行人郑某悔不当初,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了相应担保,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此次执行行动,严厉打击了逃避、躲避执行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