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今年40岁,是一名农村离异中年男性,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平时没事时喜欢玩手机、刷小视频,渴望通过网络能够收获一段感情。小美今年30岁,是一名农村离异女青年,也希望能在网络上邂逅一名白马王子。黄三与小美本是茫茫人海中不曾相识的两个人,相隔百里之遥,但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在网络上相识,并开始了一段并不美好的感情。
2020年新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病毒最肆虐的时间里,各行各业停产停工,大量人员留守家里。黄三和小美也不例外,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就玩手机、刷小视频,小美还在小视频平台做起了直播。一次偶然机会,黄三进入小美的直播间,看到年轻的小美,黄三抱着别样的想法不停地给小美刷礼物,小美看到出手大方的黄三,以为遇到了白马王子,好感倍加,就互加了微信。双方开启微信私聊后,黄三不断加大“恋爱”攻势,并很快在网络上与小美确定了恋爱关系,自2020年3月至5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黄三在自愿以及小美的各种要求下,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向小美转账1.7万余元。
理想丰满,而现实却往往很骨感。到5月份,疫情得到缓解,黄三要求与小美见面,小美欣然赴约。见面后,小美看到其貌不扬且没有固定收入的黄三,认为黄三不是其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告诉黄三只是聊聊天而已,不愿意与黄三继续交往,而现实中的小美也是长相平平,令黄三大失所望,遂要求小美退还其转账的全部钱款。小美认为黄三给其钱是自愿的,且收到的钱款已经挥霍一空,不愿意退还,双方不欢而散。
2020年6月,黄三一纸诉状将小美起诉到法院,认为其转款系小美从其处借款,并提交了双方转账的记录,要求小美归还。小美则坚持认为黄三向其转账的钱款是双方在恋爱期间黄三自愿赠与的,不同意返还。法官在审理中也发现,黄三向小美的转账中很多都是有特别意义的金额,如“520”、“13.14”、“99.99”等,仅这些就将近1万元。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转账的金额代表特别意义的,应当视为赠与,接受的一方没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最终,通过法官的不断释法明理,黄三与小美达成调解协议,小美同意向黄三返还1.2万元,并当庭全部履行。(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
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而发的红包或转账,尤其是一些有特别意义的金额,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只要赠与行为完成,合同就不能撤销的规定,如果不能证明红包或转账是出借的,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在此,还要提醒恋爱期间的人们,恋爱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不是金钱游戏,特别是网络恋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郝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