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等9人犯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3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5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参与者。团伙纠集者王某及其成员梁某、孙某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10000元、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0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份,被告人王某以其妻李某花名义注册经营金王朝商务会所;2011年7月份接手经营陕西蒲城东强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12月份经营蒲城县水晶星座温泉酒店;2015年6月接手筹建泰丰隆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内,王某开设赌场,谋取非法利益,并以陕西蒲城东强投资有限公司、蒲城金王朝商务会所、蒲城水晶星座温泉酒店、陕西泰丰隆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以投资实业为名,采用高息借款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张某(另案处理)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2014年后其指使、纠集常某(另案处理)、梁某、孙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以其经营的水晶星座温泉酒店和金王朝商务会所为基地,以管吃住、定期不定期发放生活费等手段笼络人心,向韩某珂、唐某、杨某平、姜某胜、张某义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纠缠跟随等手段非法索要债务,逐步形成了以王某为指使、纠集者,常某锋、梁某、孙某武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王某单独实施开设赌场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罪1起,伙同被告人王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起;该团伙共实施了寻衅滋事罪4起、非法拘禁罪2起,另该团伙还实施了违法活动2起;被告人孙某武单独实施寻衅滋事罪1起,被告人梁某单独实施非法拘禁罪1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张某杰(另案处理)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2014年后以王某庆为指使、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滋扰、辱骂、恐吓、殴打、纠缠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构成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予以从严惩处。
综合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蒲城法院一直坚决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截至2020年8月7日,蒲城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6件61人,现已全部审结,实现了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彰显了蒲城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成果。蒲城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扭住“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同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