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房屋租赁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2020-07-29 14:36:50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高新法庭深入辖区高新区上游村,现场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

2019年1月1日,蒋某与张某口头约定,租赁张某位于上游村的一栋两间两层房屋,于当日向张某支付了1年的租金1万元。由于房屋是毛坯房,蒋某便雇佣张某和另外两名农民工对房屋进行基础装修,装修人工费一直未付清。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冲突,派出所民警出警后虽然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但纠纷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蒋某便于2020年7月初诉至高新法庭,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并要求张某赔偿其房屋装修损失2万余元。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庭审中,双方据理力争,蒋某认为其花费的3万元装修费应由张某分担,并申请对房屋内装修装饰的残值进行鉴定,张某则坚持装修费用应由蒋某自行承担,蒋某还应向其支付下欠的人工费。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存在沟通不畅、相互置气的情况,若继续僵持下去,不仅会扩大各自的损失,蒋某还会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新的诉讼。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一方面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模式努力做调解工作,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到上游村村委会走访调查相关情况,到租赁的房屋现场进行勘查,并在现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话语,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时,蒋某欠另外两名农民工的人工费也在当天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该庭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特别注重查明案件背后的真实原因,从根源处解决矛盾纠纷,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马紫薇)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半路夫妻”闹离婚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下一篇:发展会员10万人,云集品“全球副总裁”获刑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