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王法官帮了我们家的大忙!王法官的话我会牢记在心,以后对妻子多些理解,好好过日子!”7月8日,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当庭调和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卢某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余某与卢某经人介绍于2004年认识,200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7月27日生育一子,由于原、被告婚前认识时间较短,婚后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负担加重,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被告时时以家长的身份指责教育原告,原告忍受不了,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多方了解了双方感情基础及婚姻现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没有原则性矛盾,只是因为被告近两年身体不好,性格也变得喜怒无常,经常对原告以家长身份指责教育,无端发脾气,原告才向法院起诉离婚,现在原、被告的儿子正在读初三,处于性格成长和学习的关键时期,针对这一情况,家事法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分析家庭完整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共同努力维系家庭,以确保孩子安心升学考试,同时又耐心给原告做工作,让原告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分上,多包容卢某,让被告卢某要学会感恩,感恩妻子的宽容和理解,在家事法官苦口婆心的反复劝解下,被告泪流满面当庭向原告承认错误,原、被告当庭和好,夫妻二人高高兴兴离开了法院,这起离婚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