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曦 高尔夫球场的兔子 纸本水墨
李白的《草书歌行》,是写大书法家怀素的。其中一句“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只见一起一落,一黑一白,提按腾挪之间,天衣飞扬,兔走鱼落,那种气场竟与速度并存,隔了时空也扑面而来,如同举重若轻的绝世武功。
文武之道果能相通,据说怀素和张旭一样,正是在街头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从而茅塞顿开,其狂草即在笔势往复中强调了顺逆顿挫的节奏感和高昂回翔之态。但李白却说“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那回旋在字里行间的洒落笔意,本身就通于行藏无踪的剑气。
笔飞墨舞之际,如同剑气所指,一只兔子倏然倒地。怀素手中的那支笔,正是牺牲了一只中山兔而得来。中山,旧属宣州,《太平御览》云:“宣州中山,不与群山接。中山有白兔,世称为笔最精。”王羲之也说到制笔“唯中山兔肥而毫长可用”。用兔毛做笔头的毛笔称为“紫毫”,中山草竹茂,泉涧清,兔美毫长,“中山紫白毫”名冠一时。
我初学工笔之时,喜欢用朵云轩的“紫毫线条”,当时并不知道那是兔毛,因为印象之中兔毛该是纤细柔软的,而紫毫柔韧劲健,很适合拖长线条。其实紫毫用的是秋天兔子换毛后的背上健毫,强韧有骨。笔工们精挑细作,一只肥兔也换不来几支好笔。
我是属兔的,不禁有兔死“胡”悲之感,不知是谁最先动起兔子的脑筋?溯其源头,竟然可以追到大将军蒙恬。据记载,公元前223年,蒙恬南伐楚国,路过中山,意外得到毛纯质佳的兔毫,遂制造出第一批改良的秦笔。就像传说中张飞也能绣花一样,骁勇善战的大将军亦能制作柔软的毛笔,确实让人称奇。后人便称蒙恬为笔工之祖师。但考殷墟出土之甲骨片上所残留之朱书与墨迹,系用毛笔所写,可知毛笔起于殷商之前,而蒙恬实为毛笔之改良者。他的更大功绩,可能是因为发现了中山兔毛这种优良的制笔材料吧。
兔,在十二生肖中位于龙前虎后,可谓“人小鬼大”。马王堆一号汉墓帛画,月亮上的小白兔身上绘有虎皮,果然至柔至刚,却也逃不出人的五指山。人类具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几乎可以把任何动物都拿来做实验。早在宋代,就有四川的笔工严永,善于用稀有毫料制笔,据黄庭坚《笔说》记载,他就用过取獭毛和高丽猩猩毛做的毛笔,特别好用。连人类的近亲猩猩都用做毛笔试验了,也就不必叹惋兔子们的命运,况且用来制笔,总比制成毛线或皮衣风雅些。
曾经为朋友的书法写过一首七律,其中有:“细草平沙心底住,惊鸿脱兔腕中连。物生有象风雷怒,大字无言斗笔悬。”也提到了兔子,写到书法与自然万象的关联。
怀素最善于从大自然的生化天机中体悟草书的笔意,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拆壁之路、屋漏雨痕等,都像公孙剑舞一样,带给他书写时的一脉灵光。他用兔毫写字在笺麻素绢之上,那时的纸常以五色染成,或砑光或用金银泥描上花样,更不消说那些神采奕奕的素绢,配合他刀光剑影般的书写,称得上是一场视觉盛宴,难怪李白直看得飘风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了。
很早以前和友人陈鹏举说到这句“笔锋杀尽中山兔”,觉得“中山兔”挺像他的笔名。他原籍广东中山,又属兔,虽然此中山非彼中山,却也好玩。转念他又说不好,那不是被李白或者怀素杀死了吗?我说笔下死堪比花下死,一般风流吧。他之前出过一本《北溟有鱼》,还可以配一本《中山无兔》,一自韩孟归去后,谁人敢把兔毫拈啊。
(作者系中国美术学院博士、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