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和“俗”作为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组重要的审美标准,对立统一、相互交织。几千年来,以其丰富的内涵,定义着不同种类的文化艺术。
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雅”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俗”则一直被视为否定性的东西,尚雅贬俗一直是传统文人思想中根深蒂固的审美观念。而在传统的中国绘画当中,则被如此区分:雅的文化更加重视心境与境界,而具有这些特征的艺术作品往往能够得到文人雅士的青睐,而富贵稚气的艺术作品有广泛的受众,由于这些作品表达了人们的美好愿望和期许,甚至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再现而得到了平民百姓的喜爱和推崇,也正因为如此,才被冠以俗的标签。然而,这种割裂两者的现象并非健康的艺术导向。
各占的比重更能合理定义
如今,无论在哪个领域,大家都会赋予雅俗一定的含义。然而这些定义的合理性又有多少呢?雅俗的界定无非是前者需要精神和内容的双重支撑,而后者只需要内容支撑,那么所谓的“精神”又来自于哪里呢?来自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人的意识和思想。
在我看来,对雅俗的理解无法用对与错来区分。“雅俗”属于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众多对偶范畴之一,它们是对立统一的,不易截然区分彼此,因此如果只以难易对雅俗进行区分似乎过于简单化。可以说,所有的艺术作品中都有雅俗两种因素存在,如果实在要对俗艺术与雅艺术做一个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我认为以艺术作品中雅俗因素各占的比重来说明,似乎更合理些。
显然,随着大众认知水平的提升,审美观念不断更新变化,随之而来的是雅与俗之间的界限的模糊再划分,没有恒久的“雅”,也没有永远的“俗”。在不同的领域当中,人们将他们赋予了一定的内涵,而这些也往往包含着人们对其专业领域的认知以及个人的感情色彩。
譬如文人雅士更青睐那些表达心境、意境,推崇天人合一境界的画作,大众则会被反映劳苦大众生活并具有极高人文内涵的作品所吸引。因此,明确地区分雅俗之别是不可取的,艺术作品中雅俗观的嬗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二者关系也流动多变,所以说雅俗合流是艺术审美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雅若俗是常见审美现象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多种艺术形式都是相通的。甚至有一些文化或是艺术品本身就是这种渗透融合下的产物。我国的剪纸艺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些原本多见于大户人家的文化载体变得平民化。精致的年画、窗花以及其中蕴含的丰富寓意,这些原本贫苦人家可望不可及的雅,变为了走入千家万户的俗。百姓的剪纸上出现了蕴含“祥龙戏珠”寓意的精致图案,年画上也多了包含“封侯多寿”的美好期盼。
再比如当下流行的嘻哈说唱文化,其实就是新时代下文学与音乐相融合的产物;还有当下流行的波普艺术,作为主要源于商业美术形式的艺术风格,也可以说是艺术设计同快餐文化结合下的产物,最终为商业来服务。
而典雅与庸俗是雅俗观念中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表面来看,二者之间格格不入,但是正如一切矛盾的对立双方都可以有条件地转化一样,两者之间也会由于时间空间的不同而互相转化、互相渗透。这个过程中也会由于量度的不同而出现“大雅若俗”与“附庸风雅”等现象,增加了对其概念界定的难度,也增强了对雅俗观念研究工作的乐趣。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大雅若俗,是摈弃人为造作,任其自然率性而行,返朴归真,是审美主体文化素养达到一定层次的反映。
雅中含俗 俗则通雅
朱自清先生指出“雅俗共赏”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他认为雅俗共赏是指雅俗间界限的模糊,以及二者间的相互融合。其实,雅俗共赏并不是指无条件、无差异的共赏,只有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实现它的审美价值。两者本身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而是雅中含俗,俗则通雅。
近年来,与传统概念文化境况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俗文化的大流行,一反社会常态,“俗”文化在资本市场的加持下对“雅”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雅”文化在宣传下,加速转化为大众接受的“俗”文化。这既是高雅艺术融入生活的良好现象,同时也令人担忧,如何避免“高山流水”的艺术变成“下里巴人”的快餐文化,如何让艺术作品不因利益驱动的浪潮而失去思想,是艺术创作者面临的新的严峻挑战。
(作者系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综合设计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