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警官学院,英雄黄如航的铜像至今仍立在校园中,他的事迹已写入教材,被警校学生学习。
黄如航,1969年出生,广东省高要县人。1989年,黄如航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被分配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任侦查员。
参加工作后,黄如航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埋头苦干,成为技侦工作的多面手和业务骨干。他英勇顽强,机智果敢,多次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周旋,冒着生命危险参加围捕持枪凶犯的战斗,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先后共参加侦破重大案件198起,与战友一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47人,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
1995年7月12日晚,在围歼绑匪、解救人质的战斗中,黄如航为保护战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顾个人生死,挺身而出。他在战友腹背受敌、现场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奋不顾身扑向持枪罪犯,紧紧地卡住罪犯的脖子,与罪犯展开殊死搏斗,不幸中弹。倒地后,黄如航仍忍着剧痛顽强地两次举起手枪对准罪犯,但已无力扣动扳机,再次倒下。凶残的罪犯又向他连开两枪。战友闻声立刻转身射击,将罪犯击毙。黄如航同志因流血过多,壮烈牺牲。
1995年7月,广东省委组织部追认黄如航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黄如航面对穷凶极恶的绑匪,临危不惧,为保护战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幸中弹,壮烈牺牲,年仅26岁。他一生忠诚敬业、勤奋勇敢,冲锋在前、临危不惧,在侦查一线靠着必胜的信念和过硬的本领,奏出了一曲曲正义战胜邪恶的凯歌。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展现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气概和献身精神,履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