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飞速发展改变了婚恋交友这一传统行业,网络婚恋平台的安全与规范始终是用户的核心关切。网上交友信息严重失实、用户征婚被骗财骗色等投诉和案件不胜枚举,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将网络交友平台当作实施犯罪的渠道。
专家指出,婚恋交友平台不论线上线下,其核心主要是“信息真实”和“风险提示”。平台一定要对核心信息进行核验,这是最基本的规则。此外,风险提示要深入到各个环节,包括提示敏感词。
信息审核难:互联网婚恋平台隐患重重
目前,互联网婚恋交友平台“信息审核不严”“线下违规操作频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等乱象频发,被业内和消费者诟病。
记者了解到,38岁的孟女士与郑某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后,转入微信平台聊天,随后两个人见面并交往,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郑某称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孟女士要钱,孟女士深陷在感情里,从来没有怀疑过。直到有一天,孟女士接到一个与她境遇相似的陌生女人的来电才如梦初醒。交往两年,孟女士共转给郑某100余万元。后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某立案侦查。
此前,共青团中央、民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协调推动工商、工信、公安、网监、机关职能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
然而,出于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婚恋交友平台上绝大多数用户倾向于使用非实名的昵称,且只愿有限度展示真实信息,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也难以有效获取。
杭州的小吴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了一位女孩,对方介绍的时候说自己既是北大硕士、又是董事长的千金。小吴开始和对方约会,见面3次,花了近3万元。女孩第二次见面要求送戒指,第三次见面要求送项链,后来说母亲生日还要礼金,小吴开始怀疑女孩的身份。经核实,她既不是北大硕士,也不是董事长千金,目前离异,还有两个孩子。最终,该婚恋网站对小吴进行了赔付,并对信息造假的女方提起诉讼。
隐私权与知情权:需要找到最佳平衡点
专家指出,许多平台出于对用户隐私保护的考虑研发产品,但在寻找“另一半”时,用户又希望能够得到对方最真实、确切的信息,导致平台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满足客户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矛盾。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说,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数据安全作为支撑。一是通过技术手段设定规则,明确违反规则后内部如何处罚;二是建立制度保障,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出现信息泄漏、非法交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基础信息的真实是互联网信息真实的基础,这不仅包括网络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登记的身份证信息,还包括人与注册信息的对应关系。
“婚恋需要双方的某些深度信息,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交给平台。”朱巍说,隐私权在婚恋面前可以被限制,特别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基础上,但不能是所有人都可查看,应该是在监管之下,小范围、点对点的传播。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金瑞建议,婚恋网站可以发布一个登记信息列表,想到平台上谈论婚嫁,信息不全者只给标注“一般用户”,对于所提交的部分信息,通过公开获取的途径进行审核,提示用户只可作为“参考”。(倪元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