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创新发展,就要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开放协同转化机制、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全链条长效服务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路径,是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各种创新要素得到有序流动与融合共享,但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不力、不顺、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举措,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驱动能力。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着力增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能力。一是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将市场思维贯穿于科技计划实施全过程,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把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纳入科技计划评价体系。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在指南编制、立项评审等关键环节,增加创新型企业家、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话语权。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基础研究类项目突出应用导向,实现知识创造与知识应用的有机联结;技术研究类项目突出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导向,实现从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有机贯通。二是建立技术预测机制。组建技术预测团队,重点开展技术竞争评价、重大科技需求分析、科技前沿趋势分析等工作,准确把握全省科技创新现状,规划未来科技发展路线图。三是完善产学研融合创新机制。构建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龙头,区域性新型研发机构为结点的“1+N”“蛛网”式新型研发组织体系,打造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创新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打造具有活力和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
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开放协同转化机制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战略需求,做强成果转化承接载体,构建开放协同转化机制。一是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聚焦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战略部署,深化科技创新规划衔接机制。创新重点科技计划合作机制,以项目为纽带,围绕三地共性问题和共性需求,统一组织、统一申请、统一评审、统一立项、统一管理。完善“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制造”创新协作机制,以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等为载体,贯通三地源头创新与成果转化链条。二是强化雄安新区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雄安新区在创新体系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三是构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制度体系。探索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吸引更多高新技术成果在自贸区产业化。
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权属、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激发成果转化主体活力。一是试点推进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相关高校、院所试点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即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通过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和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的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二是拓展技术股与现金股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允许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派科技特派员,让技术和成果在一线转化。支持企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财政给予相应资助。
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全链条长效服务机制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中介机构、技术市场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目标为导向的长效服务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一是创新金融科技。推进金融科技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以科技创新催生金融创新业态。支持银行开发科技信用贷金融产品,完善“科创贷+风险资金池”机制,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险种。二是加快建设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打造展示创新成就、聚集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融通创新要素、服务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大平台,探索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转化、产业化的新机制,吸引全球创新成果在河北转化。三是健全技术转移体系。加强与中国技术交易所、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等技术转移机构互联互通,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的技术市场和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机构网络。四是构建科技政策培训服务体系。支持设立省科技政策培训服务中心和各市分中心,在高校、院所、企业设立科技政策“辅导员”,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络;组建宣讲培训专家团队,开展针对性服务活动,推动科技政策直达创新创业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