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清理取消了来自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虽无明文规定但仍要提供的共计29项证明事项。这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
梳理取消的证明事项有以下几个特点。
“证明改说明”。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公派研究生提前回国的证明、中职新生延期报到的证明等都由证明改为个人说明或个人承诺。“证明”改“说明”,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蕴含了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也有利于教育领域诚信体系的建立。
“纸质改电子”。比如公派研究生的报到证明改为网上留存电子证照、中小学生的学籍证明改为电子平台核验,纸质证明改为了电子证明,由线下转到线上,“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也体现了绿色生态的价值观。
“新开改现有”。比如学生休学需要的证明由原来的医疗单位证明改为病历,医疗单位证明是需要开具的,而修改后需要的病历则是看病过程中自动生成的,无需为了休学而单独开具。
“个人开具改为政府审查”。比如,学校办学中的相关证明改为了政府部门核查,体现了“政府多协调,群众少跑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以政府部门间的“加压”换个人跑腿的“减负”,留给群众更多的时间从事更有意义的工作。
对政府而言,精简证明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而要进一步梳理责任清单,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的不能少,否则就是“缺位”,不该做的不能做,否则就是“越位”。要转变政府职能,把该做的事做好。
首先,加强源头管理。从需求侧控制证明的源头,从供给侧减少群众的负担。清理证明是一个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的过程,也是一个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以减法来简政,以简政换活力。反之,把证明事项推到群众的身上,既是政府履职履责不到位的表现,也是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表现,要努力做到“不再让老百姓为了证明东奔西跑”。
其次,建立政府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清理证明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打“组合拳”。要通过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的“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再次,在“有废”“有改”的基础上,还要“防新立”。证明事项的开具要有法律依据,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确需保留和增加的证明事项,组织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和办理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对于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当然,证明清理工作是一个渐进的、逐步深化的过程,有的涉及地方层面,有的涉及国家层面,有的涉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的需要修改法律法规,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久久为功。
最后,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证明事项的转嫁、转移。防止这个部门取消、那个部门重立,上级取消、下级重立,线下取消、线上重立,避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还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强化对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作者: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朱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