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是在职党员直接服务基层、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如何?笔者采用结构性问卷调查法,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所辖7个社区的居民、来这7个社区开展过服务活动的在职党员进行了调查,并采用非结构性调查法对在职党员、社区负责人、社区居民等人进行了访谈,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其制约因素以及可行对策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一、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1.思想认识较为成熟。调查显示,92.7%的在职党员认为进社区服务群众重要或者很重要,93.5%的在职党员基本赞成或者完全赞成进社区开展服务群众的活动,91.6%的在职党员基本认同或者完全认同“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提法。在回答“哪些因素促使您愿意进社区服务群众”一题中,选择“向群众学习从而提升自己的能力”、“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职责”、“增进自己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改善群众的生活和促进社区的发展与稳定”的均超过90%,而选择“完成上面规定的任务”、“增加评奖评优的条件”、“提升自己在群众中的知名度”的均低于6%。因此可以说,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的思想认识在总体上已经较为成熟。
2.执行力度较为强大。调查显示,90.7%的在职党员认为自己在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时全身心投入或基本用心投入,89.6%的在职党员认为进社区开展的服务活动有效地解决了居民面临的紧迫问题,特别是在扶贫助困、就业帮扶、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例如,就业帮扶方面,在职党员会定期进社区免费对待就业人群实施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学有所成的居民就业;在法律援助方面,在市、区司法部门工作的在职党员会在每周三上午到社区设置的“法律诊所”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实际效果较为良好。调查显示,针对“您进社区服务群众后有哪些感受”一题,选择“帮助了他人而有快乐感”、“充分利用了工作之外的时间而有充实感”、 “解决了群众的问题而有成就感”、“从群众中学到了东西而有收获感”的在职党员分别达到90.7%、91.3%、89.2%、92.3%。针对“您对目前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群众的相关工作的总体满意度”一题,选择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在职党员总共占到90.1%。就社区居民而言,针对“您在遇到困难时最想找谁帮忙解决”一题,选项“在职党员”的得分仅次于“亲戚”和“社区管理者”。92.5%的社区居民认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很有必要,89.4%的居民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满意或大体满意。就社区负责人而言,各社区的负责人在访谈中一致认为:在职党员进社区为居民开展了众多实实在在的活动,弥补了社区服务力量的不足,无论是对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还是对社区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制约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因素
1.资源分布不够合理。资源分布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在职党员进入各社区的人数在各社区之间差异较大,尤其与各社区的面积、总人口不相称。例如,在我们的调查中,面积才0.29平方公里、总人口才5476人的B社区,有来自8家单位的107名在职党员开展过服务活动,而面积为0.5平方公里、总人口为8329人的D社区,只有来自5家单位的50名在职党员开展过服务活动。主要是因为坚持“就近分配原则”,直接导致所开展的服务活动种类和次数在各社区之间分布不合理,造成有的社区服务活动过多,而有的社区服务活动过少的情况。
2.经费紧缺尚未缓解。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的绝大部分服务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经费支撑,例如开展绿化小区的活动需要购买树苗和工具。然而,经费紧缺的现象十分普遍。调查显示,94.7%的在职党员认为经费紧缺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其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最大因素,绝大部分在职党员都认为,只要经费紧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其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工作成效会得到明显提升。但是,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所需的经费,主要是通过在职党员向自己工作的单位争取的,而很多单位经费有限,很难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提供较多的经费。
3.激励措施尚不完善。这里所说的激励措施主要是非物质层面的。在非物质层面给予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在职党员以适当的激励,有助于其更加愿意开展服务、更加用心开展好服务。然而,针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激励措施在目前还相当不完善。调查显示,只有34.5%的单位在选任考察、评奖评优时会将在职党员是否进社区开展服务及其服务的效果纳入其中。针对“您认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成效的制约因素有哪些”一题,选项“激励措施”的得分位列第三位,其得分仅次于选项“经费紧缺”和“资源分配”。
三、对策思考
1.坚持更公平的资源分配原则。要使在职党员所开展的各种服务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居民,就不能在为社区分配在职党员时仅仅坚持就近服务的原则,而是要坚持更加公平的资源分配原则。具体而言,各单位在决定在职党员到底去哪一个社区开展服务时,除了要继续坚持就近服务的原则,还要将社区面积、社区人口、社区发达程度等因素考虑在内。一般而言,社区面积越大,社区的人口越多,往往也就需要更多的在职党员开展服务活动。如果社区面积、社区人口都差不多,各单位对在职党员的分配就可以考虑社区的发达程度,发展比较落后的社区往往比较发达的社区需要更多的服务活动。将就近服务、社区面积、社区人口、社区发达程度等因素进行灵活、通盘考虑,才能真正保证在职党员及其开展的服务活动在各社区更加公平的分配。
2.探索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渠道。缓解经费紧缺的关键在于改变目前经费来源单一化渠道,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渠道。首先,街道办事处应多与在职党员所在的单位协商沟通,力争这些单位多向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其次,街道办事处可以尝试与各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的形式获得经费。再次,街道办事处可以与一些专业类的协会取得联系,力争其提供一定的专项资金资助。例如,针对社区急需治疗的病人,街道办事处可以先向预防和治疗疾病类的协会争取一定的经费资助,然后再由懂医术的在职党员进社区利用争取到的经费为病人开展治疗活动。总之,只要努力探索,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渠道是可以实现的。
3.构建综合性的激励措施体系。综合性激励措施体系主要是非物质层面的。促使这一体系形成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省、市、区(县)三级党组织可以尝试设立针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的专门奖项或荣誉、专门的表彰会和经验交流会。这样可以更加彰显各级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鼓励和支持。二是在职党员所在的单位要切实将在职党员是否进社区服务群众及其服务的效果纳入到选任考察和各类评奖评优之中,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各类媒体要加大对进社区服务群众取得良好效果的在职党员及其事迹的报道力度,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来激励其他在职党员进社区把服务活动开展得更好。
(作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廷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