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最要于勤。盖勤则一家之人不至于惰废,而无游手闲食,以相率为不义之事。敬姜之教子曰:“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民逸则忘,忘则恶心生。”此之谓也。要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无一人无职事者,若主公主母早起晚睡,先尽其家长之职,以率其男女子弟,令各勉其卑幼之职。又率其外内婢仆,令各供其力役之职。凡男子则耕读工商,妇人则纺织针指。无分贵贱,各竭其力,既可以成人,又可以成家。谚云:“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切须如此。
治家莫要于俭。俭非鄙吝之谓也。先总计一家人口若干,每岁衣食用度必须若干,因而制财用之经,量入为出,一切凶吉之费,皆有限制。又须常留盈余,以备不时意外之需。至于堂室、舟车、服饰、器用,则概从俭朴,勿矜胜而观美,则可免窘乏难继之患。
居官之要,曰清,曰慎,曰勤,而济之以和。清则清白一心,不敢自私自利,慎则事事敬谨,不敢毫有贻误;勤则夙夜匪懈,不敢苟且晏安。至于事上使下之际,一以和平之气行之,务期有济于公事而已。从此建功立业,无可限量,总不外此四者。至于常人,凡损人之财切莫想,其慎、勤、和亦不可缺。
子弟方幼时,天性未坏,良知良能随处发现。宜及时教导,令其远于邪僻,近于礼义。至日就长大,则识见渐开,学问渐熟,自会做向上人矣。
子弟失教,其因有二:一曰上学迟;二曰不重师。上学之期,当在五六岁内。出就外傅,便有拘束,则知所思惮,且得希见保母,渐去其陋习也。至于择师,尤为紧要。若师范不端,训诲无法,如何得有正道开发之益?若求得良师,倘待之不加隆重,师或限于父母溺爱,不便严加督课,小儿明知有亲护短,辄敢凌忽师长。乃至童仆皆至欺侮师长,失其威权,则事事掣肘,坐卧不安,岂能始终有成?每见尊师之家,以诚敬之,至付托之重,而子弟多有名儒显达者,皆尊师严训之明效也。
——摘自《传家宝全集》(清·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