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糊涂”,世人熟知并有诸多注解且不乏真知灼见,鲁迅先生就说:“叉手叉脚的,颇能表现一点名士的牢骚气。”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抵不过板桥先生的十六通家书。
郑板桥(1693-1765年),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有“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之称,清代“扬州八怪”之首,以“诗、书、画”三绝,名冠于世。
乾隆十四年(1749年),郑板桥修订并手书了十六通家书付梓。对此,《板桥自叙》有言:“板桥十六通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郑板桥起于青萍之末,深受儒家思想的熏染,“民为贵”的思想深入其髓。“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天顾重之,而人反不重乎?其务本勤民,呈象昭昭可鉴矣。”用牛郎织女的起名来源为例,告诫亲人尊重劳动人民,可谓用心良苦。其《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亦有言:“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农夫上者耕地百亩,其次七八十亩,皆苦其身,勤其力,耕种收获,以养天下之人,使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为了让晚辈儿女们从小就知道稼穑之艰难,爱惜农民的劳动成果,在《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中他抄录了《悯农》《蚕妇》等四首反映农民劳苦生活的五言绝句,要求堂弟郑墨教给儿子读唱,以陶冶其体恤劳苦大众的性情。
无论是训亲、教子,还是自己为人处世,郑板桥始终秉持平等相待的理念。其《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有言:“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为人处,即为己处”是板桥先生信守的相处之道。因此,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十分注重家族、邻里的亲善,关心孤儿贫弱,教育家人要“敦宗族,睦亲姻,念故交”。《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书》中他就反复叮嘱堂弟郑墨:“汝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南门六家,竹横巷十八家,下佃一家,派虽远,亦是一脉,皆当有所分惠。”同时他还特别提醒:“无父无母孤儿,村中人最能欺负,宜访求而慰问之。”
对于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郑板桥承袭的是古人“大乐与天地同和”的思想。他认为,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相处给人以美感享受的同时,更能深化人的爱。其《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有云:“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劳,一蚁一虫,皆本阴阳五行之气氤氲而出,上帝亦心心爱念。而万物之性人为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至于如何关爱生命,做到人与万物的和谐相处,在家书中他又加以了阐述:“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比之盆鱼笼鸟,其钜细仁忍何如也!”让鸟、鱼自由地生活在树林、江河中,遵从自然本性,人也因此得到极大的快乐,这就是板桥倡导的人与自然的相处之道,就是古人说的“大乐与天地同和”。
历代家规家训都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郑板桥的家书也不例外。其《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更是明确指出:“夫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他将这种思想意识贯穿于对儿子和家人的教育之中。“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多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他叮嘱堂弟:“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爱子不纵容,教子先树德,教育孩子做堂堂正正之人,忠厚老实之人,心地善良之人,足见板桥之为人。
如何看待著书立说?板桥先生在家书中留下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其在《焦山别峰庵雨中无事书寄舍弟墨》中有这样一段话:“自汉以来,求书著说,汲汲每若不可及。魏、晋而下,迄于唐、宋,著书者数千万家。其间风云月露之辞,悖理伤道之作不可胜数,常恨不得(秦)始皇而烧之。而抑又不然,此等书不必(秦)始皇烧,彼将自烧也。”这自烧尤甚于秦始皇焚书的言论着实让士人警醒。
极具平民色彩的板桥家书于后人道义情怀的培养很有借鉴意义,很容易让人想起屈原列传中“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的话来。想必,这就是郑板桥家书中的大智慧,足可抵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