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身居高位不忘初心
良翚、翮儿:
……要良翚用钱记账,不简单是怕你多花了钱,而是要你胸中有数,并借以了解物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这样做,养成习惯,你将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要用钱的时候,就会从实际出发,不至于专从需要方面着想而要顾及可能了。
……
1957年12月24日
爸爸 字
俊山甥:
……你如果是青年团员,想调动工作,应向团请求,不应向我个人请求。
在今年九月间《人民日报》有篇社论,号召全国各机关、企业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因而各机关、企业都在紧缩机构,裁减冗员,现在想凭借私人力量,以介绍方式去找工作,那是直接违反中央的政策。
……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应该把革命作为谋个人利益的手段……参加革命团体是为了学习革命工作,一切革命工作都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人民大众的利益问题解决了,革命者个人利益的问题也就在其中解决了。假使参加革命而以解决个人利益为目的,那是绝对错误的。
……
董必武
十二月廿九日
这两封分别是董必武1957年12月24日写给女儿董良翚、儿子董良翮的信、1953年12月29日写给外甥王俊山的信,选自2016年出版的《董必武家书》。该书共收录了董必武写给晚辈及同辈的68封书信,其中大部分家书都是首次公开发表。
董必武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是我党纪检监察工作的先驱。在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董必武身居高位不忘初心的情怀,他殷切告诉女儿“将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要用钱的时候,就会从实际出发,不至于专从需要方面着想而要顾及可能了”。
采访中,董良翚说,她也是通过这些家书,才真正走进父亲的内心。对于父亲的历史,儿女真的是知道得很少,董必武在家里不讲他自己的事,不说他的过去。他觉得这不是他个人的功劳,这是党做的工作,他所做的仅仅是党赋予他的职责和他的任务,他的党性、原则性特别强。
董家是大家族,人口众多,一些亲属因董必武身居高位,便要求他帮忙解决工作、升学、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这种做法也遭到了董必武的强烈反对和严厉拒绝。对于外甥王俊山要求安排工作的请求,他的回答是:“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应该把革命作为谋个人利益的手段……假使参加革命而以解决个人利益为目的,那是绝对错误的。”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董必武还专门写了一封“通函”,告诉亲友们不应该通过领导干部个人关系办私事。
董良翚说,对于家里钱的支出,父亲要求我们记账,他一生都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绝不浪费一分一毫。记得小时候,陪他出去散步,有一次黄昏,走到一株桃树边,他让人把桃树胶刮下来。董良翚问,这有什么用啊?他说,可以用来粘掉了的毛笔头。
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延安五老”之一的董必武一生坚守共产党人的优良品质,这一点从他的家书中也得到了印证。
谢觉哉:甘做“焦官”不做大官
子谷、廉伯:
儿子要看父亲,父亲也想看看儿子,是人情之常。
……你们筹措路费不易,到这里,我又替你们搞吃的住的,也是件麻烦事。如你们还没起身,可以等我一下,等到今年秋收后,估计那时候光景会好一些。到那时来看我,是一样的。打听便车是没有的。因为任何人坐车,都要买票。
你们会说我这个官是“焦官”。是的,“官”而不“焦”,天下大乱;“官”而“焦”了,转乱为安。有诗一首:
你们说我做大官,
我官好比周老官(奇才大老官);
起得早来眠得晚,
能多做事即心安。
问你母亲好。
父 字
一月二十一
这是谢觉哉1950年1月21日写给两位儿子的一封信,选自《谢觉哉家书》。该书共收录1920年到1970年间谢觉哉写给家人的115封家书。谢觉哉和董必武一样,也是“延安五老”之一。1884年出生的他横跨三个时代,21岁考上中国科举最末一代秀才;41岁加入共产党,他比毛泽东大9岁,1933-1934年间担任了毛泽东的秘书,主持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
谢觉哉之子谢飞解释说,这封信里的“焦官”是湖南方言,指不挣钱的官。当官如果为了挣钱,天下则大乱;当官如果不是为了挣钱,天下就大好。父亲写这首打油诗,表示我这个官是不挣钱的。周老官,名周奇才,是父亲家乡的一位勤劳能干的长工,在乡村以老实闻名。父亲信中的意思即是,我当的是共产党的官,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长工。
这封信写作的背景是,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谢觉哉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消息传到湖南宁乡老家后,乡亲们纷纷热议,家中的子女们亦坐卧不安,都想沾老父亲的光,到北京谋个好前程。
谢觉哉给在家乡的两个儿子回信,无疑是在告知子女,他做的官是新社会的“勤务兵”,而不是封建社会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旧官僚。在信中,谢觉哉还提前打了“预防针”,对他们说:“打听便车是没有的。因为任何人坐车,都要买票。”谢觉哉希望子女们明白“居新社会学新本事”才能立足。因此,在老家的二儿子谢子谷遵照谢觉哉的嘱咐,在县里献身于党的教育事业,而在家务农的大儿子谢廉伯,谢觉哉则鼓励他:“作田人还是要的。”
1960年3月29日,谢觉哉致信女儿谢群英等人,谈及外孙姜忠调动工作的问题时,明确表示:“我不知道可不可调,如果可调,姜忠可以自己请求,如不可调,那旁人说也是空的。不要认为地位高的人可以说情,这是旧社会的习气,早已经不作兴了。”
谢觉哉一生不谋私利、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甘做人民的公仆。特别是他在处理家事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对家风的重视,值得每一位共产党员学习。
吴波:不留私产给后代
遗嘱
我参加革命成为一个无产者,从没有想过购置私产留给后代。因此我决定不购买财政部分配给我的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4号楼1101、1103两单元住房。在我和我的老伴邸力过世后,这两单元住房立即归还财政部。我的子女他们均已由自己所属的工作单位购得住房,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占用或承租这两单元住房,更不能以我的名义向财政部谋取任何利益。
我去世后后事从简,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火化后骨灰就地处理不予保留。
立遗嘱人:吴波
2000年10月9日
这是财政部原部长吴波在2000年10月9日写给子女的一份遗嘱,它也是一封交给子女的最特殊的家书。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吴波,一生牢记自己是一名无产者的初衷,即使当上了财政部部长,也没有凭自己的关系和权力,安排任何一个子女的工作。
2003年,老人身体多病,经常住院,对去世后房子交公的事放心不下,于是又写了第二份遗嘱给时任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强调“我在遗嘱中要求我的子女不要向财政部伸手,也请部里不要因为我再给他们任何照顾。在我老伴邸力过世后,我的住房必须立即交还财政部。”2005年2月,吴波平静地走完了99年人生。
这两份遗嘱表明了在吴波的心里,公与私的界限是一条绝对不能逾越的鸿沟,他始终坚守自己参加革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面对吴波的这个决定,当时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吴波的三子吴威立说,父亲参加革命以后,就成了一个无产者,所以不打算留财产给子孙,让我们有困难都自己找自己的组织去解决,我们兄弟们经过几次商量,大家觉得应该尊重老人的意见。
曾任吴波秘书的陈纪祥介绍说,吴波家教很严,家风很正,在其当秘书的9年多时间里,他的子女从来没有向财政部提出过任何要求,也从来没有搞过什么特殊化。他的大儿子吴本宁1960年代去甘肃舟曲支边,走的时候,吴老对他说,支援祖国的建设,在那儿扎根一辈子。就这样,遵从父亲的教诲,吴本宁在舟曲工作了一辈子,他的6个孙辈到现在还在那边工作,将扎根基层的精神在家族中一直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