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并将之视为净化政风民风的必要基础和重要内涵。结合“家和万事兴”的古训,再到“家和福自生”的期盼,可以看出,一个“和”字,无论是对个人的进步、单位的兴旺,还是对国家的发展,都起着巨大的正向引导作用。
但即便在领导干部家庭,这种“和”也并非自然产生,当以家人“美”为基础、家风“正”为前提、家规“治”为关键,要靠约束、管教、熏陶的多管齐下而成。笔者认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正家风应做好三对“辩证法”:统筹好小与大。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国家的“大”利益与家庭的“小”利益在大方向上和本质上是一致的。对于整体与部分这一哲学命题,领导干部尤须以“勤慎廉”自勉,以一以贯之的热忱、一如既往的担当和一心为民的虔诚,将事业做实、做优、做强,最终增益发展大局。当然,在看到统一性的同时,还应看到,个人、家庭利益与整体利益间有时也存在冲突。特别是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涉及到人员的进退留转、牵涉到利益的得失多寡,必须勇敢面对和承担。这更需要领导干部统筹好小家与大家的关系。要善于用辩证思维思考问题、用全局观点看问题、用长远眼光解决问题,辨得明“是非曲直”,看得透“义利荣辱”,掂得清“功过成败”,必要时,“小家”之利当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家”之利,甚至作出必要牺牲。
规范好言与行。古人云:“量宽足以得人,律己足以服人,身先足以率人。”领导干部的言行往往具有标杆作用,在弘扬好家规、培育好家风、创建好家庭方面亦不例外。一方面,在家庭之中,领导干部应有追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姑慈妇听、长惠幼顺”的自觉境界,以本分恪守名分,以真情守护亲情,以家庭助力事业。另一方面,在单位之中,应重抓示范。领导干部当时刻以党纪国法和公序良俗为标尺,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做到家内家外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说的做的一个样。同时,应重抓规范。通过谈心谈话、廉政家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和关心干警的家庭情况和动向,对存在“病灶”的,要从组织的高度把脉问诊、对症下药,以期药到病除,进而汇聚起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社会正能量。
把握好严与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在大量贪腐案例中,利益寻租者往往采用曲线腐败的套路,往往先将官员的家人作为“围猎”对象。如果官员纵容家人,甚至与家人沆瀣一气,就会在腐败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招致自己身败名裂、家庭分崩离析的悲惨结局。这充分说明,官员能够被“围猎”,最核心的要素是权力,最薄弱的环节是家人,最致命的软肋是放纵。这也再次印证了严管就是厚爱的道理。领导干部尤其应处理好公权与私利间的关系,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可有丝毫犹豫、懈怠和软弱,要让手中权力始终姓公、为公、利公。即便是家人,对权力也不可借用、私用、滥用,以此塑造出规规矩矩、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优良家风。
(原标题:正家风 当做好三对“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