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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拉动CPI“撞3”调控要多管齐下

2019-10-16 10:34:53    北青报

  价格变化不仅关乎经济的走势、生产的变化,也影响着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个职能部门及地方政府应该加强监控和预报预警,发现变化积极应对,有效调控。特别当其接近乃至达到调控目标的时候,更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波动幅度继续扩大,确保民众正常生活和经济稳定运行。

  10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9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9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3%,部分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在宏观物价水平稳定的大格局下,尤需关注部分食品价格上涨的结构性矛盾,精准施策稳物价,解好经济议题背后的民生考题。(相关报道见A9版)

  此前有报道认为,一些地区市场价格特别是肉价已经趋向稳定,并预期未来价格走势会趋于回落,但9月的CPI数据依然延续了上行态势,且同比涨幅达到了新高。客观判断价格现状及趋势,认真分析研究价格变动情况及其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控工作,是眼下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前的价格走高依然是结构性的变化,而非全面价格上涨。在八大类食品中,价格同比下降的有一类,同比涨幅低于1%的有两类,低于2%的有两类,拉动价格走高的主要因素依然是食品。同时,具有先行意义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涨幅不仅依然为负,且降幅比上月又有扩大。由此可以判断,我国居民消费品价格既不会出现全面上涨局面,当前的势头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但是也要看到,CPI同比涨幅确实到了一个多年来未及的新高。在2013年10月、11月,CPI同比涨幅分别达到3.2%和3%之后,已经连续69个月维持在“3”以下的水平。而“3%左右”是今年年初“两会”确定的调控目标,也是多年来习惯认同的价格走势的一个“警戒线”和“分水岭”。因为综合价格水平达到这样一个幅度,就不可避免会对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产生实际影响。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食品价格继续走高,关系民众日常生活的肉类食品价格仍呈全面上涨之势。9月份,按食品和非食品划分,前者同比涨幅高达11.2%;按八大类划分,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涨幅高达8.4%,也达到了多年来少见的一个高点。虽然鲜菜、鲜果价格有所回落,但以猪肉为代表的肉类价格同比涨幅依然走高。

  近段时间,一些地区、部门采取了鼓励生猪生产、加大储备投放等措施。由于鼓励生猪生产受周期所限,短期难以显著见效,加大储备投放的数量也相对有限,以致9月份当月畜肉类价格同比涨幅仍高达46.9%,其中猪肉涨幅高达69.5%,牛肉、羊肉同比涨幅也分别达到18.8%和15.9%。加之当前蛋类、粮食价格不同幅度的上涨,以及此前鲜果、鲜菜价格较大幅度的上涨,难免在一定时期内对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影响。尽管价格长期、全面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但面对食品类带动价格同比涨幅“撞3”,应当多管齐下加强调控。

  首先,要对猪肉等肉类产品供需状况进行精准测算。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度增加储备投放,满足市场需求,平抑市场价格。其次,借鉴以往经验,价格涨幅较高的地区,如那些涨幅已经“破3”的地区,可考虑启动应急机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以确保其生活水平及质量不会下降。再次,制定和落实好各项鼓励生猪生产的措施。相关政策要科学可行,把重点放在科学化、规模化上,既考虑市场需求,也要避免一哄而上,再次陷入“猪周期”的怪圈。

  价格是经济的晴雨表,价格变化不仅关乎经济的走势、生产的变化,也影响着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个职能部门及地方政府应该加强监控和预报预警,发现变化积极应对,有效调控。特别是当其接近乃至达到调控目标的时候,更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波动幅度继续扩大,确保民众正常生活和经济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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